SaneSoft 发表于 2011-4-28 23:28:05

现金折扣

   
  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明确规定计入财务费用,税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允许现金折扣税前扣除,但从日常税收征管实务的情况看,各地税务部门基本上均允许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但是,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发生现金折扣而少收的货款计入财务费用时依据何种凭据,笔者认为,简单可行的办法是请对方付款单位开具费用结算票据,购货方以此作为冲减财务费用的依据,而销售方则作为计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但双方的会计处理凭证后还需附上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如果销售时与购货方谈妥按照现金折扣的形式进行优惠,则销售方可以选择按照总价法或净价法予以确认。在按总价法处理时,销货方先全额确认销售额和应收账款,并按销售全额计算纳税,待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做冲减应收账款和增加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在按净价法处理时,先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确认应收账款,再按销售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流转税,最后按照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如果后来实际未发生现金折扣,则将预计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不过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企业采用净价法处理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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