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 发表于 2011-8-15 17:08:11

补充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补充养老保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SaneSoft 发表于 2011-8-15 18:00:51

1、根据财税字(1997)14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 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 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 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员工支付应税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05号)

    “暂存在集体帐户中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凡企业能够提供受益员工明细数额的,将受益员工应分配的应税补充养老保险金并入其购买当月受益员工工资、薪金收入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不能提供受益员工明细数额的,将补充养老保险集体帐户内的应税保险金总额平均分配到每位受益员工后,并入其购买当月受益员工工资、 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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