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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税总酝酿电商税收征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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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8-6 15: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aneSoft 于 2014-8-6 15:20 编辑

       
      记者从多渠道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在税务部门和电商企业的共同推动下,作为电商征税的抓手,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京东已经开出约2000万张电子发票,主要在华北、华东、西南地区推行使用,华南地区电子发票也将于今年8月上线。小米、易迅、东方购物、一号店等多家电商也纷纷上线使用电子发票。但目前电子发票只能在区域内使用,不可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推广使用。

      国家目前已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综合试点,开具对公可报销的电子发票,并成功地以电子化方式报销入账。“目前,电子工商和电子税务的试点工作都在往前推进,深圳已经实行电子工商试点,企业注册不需要纸质的营业执照,一天就能办出营业执照。”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相关部门需要根据试点情况修订相对应的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电子发票规程,然后就可全面推广可报销的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实行电子化管理,征收难度和工作量其实是降低了,税务部门可以实现全部实时监管。”蔡磊表示:“电商卖一件产品,在交易完成之时同时开具电子发票,所有数据会回传给税务机关,国税总局的系统后台就能收到信息。”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网络零售额达2620亿美元,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 .02亿人,同比增长了24.7%;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规模超过1.85万亿元,同比增长41.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8%。

      蔡磊介绍道,由于许多C2C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税务、工商等“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电子发票可以有效推动电商税收征管。既能规范电商交易,也能为监管和税收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长远规范发展。事实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等多部门目前均在研究电子商务发展相关配套课题。据业内人士粗略测算,C 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数百亿元,且部分个人无照通过上网销售虚假商品,牟取暴利,在逃避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诚信的市场秩序。一旦电商征税,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电商平台上的自营小店。

      淘宝和天猫官方并未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但有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如果有关部门推出相关政策,淘宝和天猫一定会予以全力支持。《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多家淘宝和天猫商家,多数商家表示,一旦开始推广电子发票,将会积极配合。有淘宝皇冠级女装店表示,一旦电子发票具有纸质发票的全部功能,将会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也会清理掉一些不法淘宝卖家,将有效净化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不过,也有淘宝卖家表示,推广电子发票并非易事。多数中小卖家没有实体店,也未进行工商注册,因此没有税务登记证,也就没有开具发票的资质;开具发票就要进行相关的工商注册,势必提高中小卖家的经营成本,这些成本就很有可能转嫁给消费者。有淘宝化妆品卖家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如果开具发票,“产品售价至少上涨15%”,消费者为了便宜,可能最终放弃索要发票,相关部门推广电子发票的努力,最终效果也有可能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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