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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资讯] 财政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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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5-4 14: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摘要: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相关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相关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通知要求,非税收入应主要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对涉及多级政府间分成,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难度较大的非税收入,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税务机关征收或代收的非税收入应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收缴。

      为加强资金管理,通知还要求,2012年底前,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并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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