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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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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3-26 14: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州某公司财务李小姐咨询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中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申报?”

      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中心昨日详细回复了李小姐的问题。

      汇算清缴申报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两种方式完成。无论采取哪种申报方式,纳税人都必须先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报盘文件中选择其中之一,在网上下载后,按规定录入申报数据后保存。

      (一)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报盘文件后确认申报。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二)上门申报:携带电子报盘文件(用U盘装载)和规定的纸质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意1:电子报盘文件分为以下六类: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一般工商企业;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金融企业;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B类-适用于核定征收;A类-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总机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适用于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纳税人)。在录入数据时要注意,A类年度申报表附表五第45行、第46行、第47行必须完整正确填列,不得填0或空白,否则将无法成功申报。

      注意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包括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因汇缴申报时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以下简称《分配表》)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录入系统,因此总机构、分支机构纳税人的年度申报只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不再开通网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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