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易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72|回复: 0

[财税资讯] 财政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5:14
  • 签到天数: 381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9-3 1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建设的,凡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及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规定,政府将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申请友链|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鲁ICP备14001487号|商易用户论坛 ( 鲁ICP备14001487号 )

    GMT+8, 2024-12-22 14:16 , Processed in 0.05724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